广东,75岁老太下公交车时不慎摔倒,周围却没人敢扶,她大喊“我不讹人”后,公交车司机把她送到医院,还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结果事后老太一家竟被反咬一口,说是公交车司机把老太撞倒的,并索赔100万。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江西卫视)
马师傅驾驶着公交车,缓缓驶向终点站,当车停稳后,乘客们纷纷起身下车,其中就包括75岁的陈老太。
陈老太步履蹒跚,但精神头还算不错,她随着人流缓缓走下车,可刚迈出几步,就突然脚下一滑,整个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这一摔,让陈老太疼得直哼哼,她趴在地上,久久不能起来。
周围人见状,都犹豫着不敢上前。当今社会,好心扶人被讹诈的新闻屡见不鲜,大家都害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陈老太看一直没人扶自己,也猜到了大家的顾虑,于是她大喊道:“我不讹人!谁来帮帮我?”
可回应她的,依旧只有冷漠的眼神和匆匆离去的脚步。
马师傅坐在驾驶座上,透过车窗看到了这一幕,他不禁感叹,现在人是真冷漠啊!
接着,马师傅熄灭了公交车,下车向陈老太跑去。
他看陈老太疼得直咧嘴,也不敢耽误,直接打了120急救电话。
陈老太握着马师傅的手,感激地说,你真是好人啊,这年头,像你这样的人不多了!
救护车赶到后,马师傅担心陈老太一个人在医院不方便,就也跟着去了。
到了医院,他垫付了2000元医疗费,还忙前忙后地帮陈老太办理了入院手续。
经过检查,陈老太被诊断为腰椎骨折,需要住院治疗。
马师傅连忙联系了陈老太的儿子,告诉他事情的经过。陈老太的儿子在电话里连声道谢,说会尽快赶到医院。
马师傅这才松了口气,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好事,心里美滋滋的。
然而,3天后,陈老太的儿子突然打来电话,语气强硬地说:你把我母亲撞完就不管了?你看是私了赔钱,还是法庭见?
马师傅听完心里咯噔一下,说我好心救你,你们一家人怎么歪曲事实?
没想到,陈老太竟一口咬定,就是马师傅撞倒了她,还说我这大岁数了,不会撒谎的。
马师傅百口莫辩,只好报警求助。警方调取了路口的监控录像,清晰地显示陈老太是下车后自己摔倒的。
然而,陈老太和她儿子却仍然不依不饶,又改口说,是马师傅没把公交车停稳,才导致自己摔倒的,如今我不能走路了,你得赔100万!
马师傅气得直咬牙,他没想到现实版“农夫与蛇”,竟会在自己身上上演!
马师傅不想再跟他们纠缠下去,他只希望陈老太一家能把垫付的2000元医疗费还给自己。
可陈老太却死不承认有这回事,坚称马师傅没有垫付过任何费用。
无奈之下,马师傅只好将陈老太告上了法庭。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起事件呢?
1、陈老太或其家属应当归还马师傅垫付的2000元医疗费。
《民法典》第97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马师傅在陈老太摔倒后,主动帮助她并垫付了医疗费用,这构成了无因管理。
按照该法条,马师傅有权请求陈老太或其家属偿还其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2、马师傅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监控录像显示,陈老太是下车后自己摔倒的,马师傅并无过错。
陈老太及其家属声称是马师傅的过错导致陈老太摔倒,并要求赔偿,这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持。
3、《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陈老太一家故意扭曲事实,诬陷马师傅撞倒陈老太,这属于违法行为,本应该罚款并拘留,但由于陈老太年纪较大,最终将监禁改成了赔偿。
最后法院判决,陈老太归还马师傅2000元,并因敲诈勒索另外再赔偿马师傅10000元。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