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冤枉银行了?江苏,男子拿着九旬父亲的工资卡到银行取钱,准备给住在医院里的植物

小蚂蚁评事 2024-11-08 12:27:01

这次冤枉银行了?江苏,男子拿着九旬父亲的工资卡到银行取钱,准备给住在医院里的植物人父亲治病,没想到,碰到银行系统升级,需要重新换银行卡。如果是正常人,倒也没什么,然而其父亲已是植物人状态,没办法亲自到银行办理,银行:“男子需要证明他是父亲(银行卡户主)的儿子”。网友,“户口本还不能证明儿子是儿子?”   (来源:扬子晚报)   三年前,92岁的老王身体硬朗,精神矍铄,可以自己下楼遛弯。但一次意外,直接让老王的生活陷入了黑暗中,   事发那天,老王出门后不知道脚踩滑了,还是没有站稳,突然摔倒在地,头部受伤,后被120送到医院抢救。   虽然经过医生的紧急救治,老王保住了性命,但却被诊断为混合性痴呆和脑梗死,从此陷入了植物人状态。   这次意外,打乱了老王家庭的生活节奏,之后老王儿子和家人,一直让老王住院治疗,他们觉得总有一天,老王会醒来。   如果老王是农民,长期住院无疑会给家人带来沉重的负担,好在老王有退休金,且金额还不低,所以家里的人到没有为治疗费太过发愁。   然而前不久,老王儿子拿着老王的银行卡到银行取退休金,碰到银行系统升级,银行表示老王的工资卡需要更换,不更换无法取钱。   老王儿子想着换银行卡就换吧,没啥,但银行的工作人员告知老王儿子,根据银行规定,更换银行卡需要卡主本人办理。   如果老王儿子想要代老王办理,需要证明他是老王的监护人,他和老王是父子关系。   老王儿子无法理解,“我就是他儿子,这还需要证明?卡里的钱,是我爸的救命钱。”   事发后,很多网友骂银行,认为银行故意刁难人,实际上是银行人员不懂法,这根本不是儿子证明是儿子的事情。   首先,老王现在处于植物人状态,已经无法做出任何决定。   《民法典》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老王儿子想要代老王办理更换银行卡业务,需要先向法院申请认定老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次,在法院确定老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老王儿子还要成为老王的监护人才行。   有网友表示不解,养儿防老,老王儿子不是老王的监护人,谁能成为老王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成为监护人是规定了顺序的,第一顺序是配偶,第二顺序才是父母、子女。   虽然《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但我们要知道,监护人的权利是很大的,监护人可以直接以被监护人的名义实施各种民事法律行为。   老王有三个子女,到底应该由谁成为老王的监护人?在现实生活中,在老人有经济实力的情况下,经常为谁成为老人的监护人闹得鸡飞狗跳。   值得庆幸的是,老王的两个女儿对老王儿子成为老王监护人一事,没有异议。   最终,法院在两天的时间内,完成了立案、审理到出具判决书,确定老王儿子是老王的监护人。   对此,有网友说,存到银行的钱是银行的。好不容易遇到这种事情,银行能轻而易举地把钱给你吗?肯定是想据为己有啊。   您怎么看?   #秋日生活打卡季#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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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1-08 13:53

    为什么要去取钱,医院不能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