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外卖小哥送餐时,逆行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赶到现场了解完情况,判定外卖小哥全

肆时说说 2025-01-06 20:18:59

北京,一外卖小哥送餐时,逆行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赶到现场了解完情况,判定外卖小哥全责,结果外卖小哥不干了,当着交警的面指出,“骑车的谁不逆行?”随后又冲交警吼道,“这样判,以后谁逆行我就撞谁,反正逆行全责!”   (来源:法治进行时)   周某是一名外卖小哥,最近一段时间,他都在北京经开区送外卖,订单很多,就是单价很一般,极少有高单价的,跑起来不是很有劲。   由于北京气温很低,室外只有几度的样子,每天出门,周某都会自己套上皮衣防风。   事发路段是非机动车道,周某技术很好,正常情况下,不至于和其他非机动车发生碰撞,但事发之时,两车距离很近,这个车主又突然往旁边打了一把方向。   周某看到,暗道一声不好,极力想要避开,可当时的速度和距离都不够,砰的一声,周某的电动车和对方的电动车撞到了一起,两人都倒在了地上,现场一片狼藉。   事故发生后,周某认为是电动车车主的错,如果他不突然往旁边打一把方向盘,又怎么会发生这起事故呢?   车主不这么看,车主认为是周某的问题,周某不仅速度快,还是逆行,应该由周某承担本次事故的责任,两人理论了一阵,谁都不服谁。   交警接到报警,赶到事故现场,向周某和电动车车主了解完情况,把周某拉到一边,对周某说,他准备判定周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电动车车主对此没有意见,如果不是外卖小哥逆行吓到他,他也不至于突然控制不住方向,往旁边拐弯,更不会撞上外卖小哥。   周某不同意,先是质问交警,“骑车的谁不逆行,都逆行,对不对?”   交警当时就无语了,感情你逆行还有理了?   没得交警说话,周某又继续说,“对方突然拐了一个弯,他不突然拐弯怎么会撞到我?”   交警提醒,“你都不该出现在这个位置(逆行),以这种形态和他见面,知道吗?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是违法行为,是全责。”   不料,周某突然炸毛了,冲交警吼道,“你要是这么判定,我看到他(逆行),我就撞他,反正逆行的全责,即便撞死了,也和我没有关系。”   1、是不是只要是逆行,就要判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划分责任,谁的过错大,谁承担的责任就更多,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由双方分担事故责任。   在事故双方都是非机动车,另一方又没有任何的违规违章行为,这时候逆行的车要负全部责任,所以交警认定周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周某说的,“我看到他(逆行),我就撞他,即便撞死了,也和我没有关系”。这个说法错在哪里?   交通事故本身不是犯罪,即便延伸的会有一些犯罪情况,但也属于的过失犯罪。   过失,说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简单的说,主观上不想发生的事故,是因为过失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按照周某说的,“我看到他(逆行),我就撞他”。   这个时候,周某主观上是故意伤害他人的故意,已经脱离了交通事故(过世)的范畴,如果造成他人轻微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应该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如果造成他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依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有意见说,“说句实话,几乎每个人骑电车都逆行过,但逆行得有个逆行的态度,我逆行时见到对面来车,都会减慢速度靠边让行,因为知道自己理亏!”   还有意见说,“有的人就是得寸进尺,都逆行了还这么理直气壮,本来我对外卖小哥没什么看法,这个外卖小哥不要把我对外卖小哥的看法改变了。”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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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1-06 21:51

    有木有sm出来抛开逆行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