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的老母亲病了,女子日夜在医院陪护,可哥哥嫂子却连看都没有来看过一眼,丈夫觉得妻子太顾着娘家了,心里不开心,就跑到医院指责妻子,甚至还在岳母的病床前和妻子大打出手。此事一出,网友们都不淡定了。
(素材来源:商丘网络电视台)
女子接到老父亲电话,说老母亲病重住院了,女子来不及细想,就赶紧安排好手头的工作,急冲冲往医院赶,临走还不忘给丈夫发了一条信息。
老父亲身体也不太好,女子担心他累着,就说伺候老母亲有她呢,叫老父亲尽管放心。
就这样,女子日夜在医院陪护老母亲,虽然娘家还有哥哥嫂子,可他们借口工作忙走不开,一次都没有在医院出现过。
医生关照要定时替老母亲翻身,女子怕照顾不周对老母亲的病情不利,她甚至都不敢躺下睡觉,实在困了,就坐在凳子上打个盹。女子也因此日渐憔悴。
一个星期后,女子丈夫突然来到医院,起先女子还以为是丈夫体谅自己,来医院替换自己的,谁知抬头却见丈夫板着个脸,满脸的不悦。
还没等女子开口,丈夫就在岳母的病床前开始数落起妻子来,全然不顾病房里还有老丈人、自己的女儿,还有医生和其他病人。
“你不是还有哥哥嫂子吗?凭什么他们不来,你却要寸步不离陪在医院,不要忘了你现在是谁家的人,你自己家里也有老人孩子需要照顾!”
女子委屈得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我是嫁给了你,但我还是他们的女儿,我是他们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如今老母亲病重,伺候她难道不是我应该做的吗?”
“哥哥嫂子是做得不对,但我总不能丢下老母亲不管了吧?你也用不着对我大呼小叫的,你扪心自问,这么多年来,我有亏待过你们家的人吗?”
两人吵着吵着就动起手来,女子怕父母伤心,就拉起丈夫的胳膊使劲往外拽,随后医生和女儿也跟了出去。
后来,在医生的耐心劝导下,男子开始慢慢冷静下来,女子在一旁偷偷落泪,女儿拉着母亲的胳膊不停地劝慰着。
老父亲看着眼前的一切不禁失声痛哭起来,他心疼女儿受委屈,但又知道老伴离不开女儿的照顾,要是老伴的病能轻点就好了,这样自己就能照顾她,不用麻烦女儿了,女儿也就不会受气了。
此事一出,网友们不淡定了,有网友认为,女子的哥哥嫂子太没有良心了,哪有把病重的老母亲扔给妹妹就不管不顾的,也难怪妹夫要去医院闹了。
可也有网友认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哥哥嫂子之所以是这个态度,说不定也有他们的道理,也许父母没有一碗水端平,一向就偏袒妹妹。
那么,从法律上该怎么看这件事呢?
1、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另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还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不单是经济上的供养,更应给予老人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在这件事中,老母亲重病住院,女子和哥哥作为子女,不管父母是否偏袒妹妹,兄妹俩都应履行照顾老母亲的法定义务,而嫂子和丈夫,也应协助另一半履行赡养义务。
但哥哥却对老母亲不管不顾,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有必要,父母可以起诉儿子维权,要求他履行赡养义务。
如果老母亲长期身患重病无法独立生活,而哥哥却仍然对其拒绝照顾,那么,哥哥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
2、夫妻理应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老母亲病重,女子在医院日夜陪护本就心力交瘁,作为丈夫,应该尊重体谅妻子,协助妻子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而不是对妻子横加指责,甚至大打出手。
丈夫的行为对维护良好的婚姻家庭关系是非常不利的,通过这件事,希望他能有所醒悟。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