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全职带娃没收入,老公每月工资2000元,却被父亲和后妈告上法庭,索要每个月5000元赡养费,女子向父亲哭诉: 我你们一家子一个月收入13000元,我们一个月才3000,我实在帮不了您。父亲: 我们请保姆就要花8500元一个月,我养你小你养我老,天经地义。那么法院最后怎么判呢?
1991年,沈秀兰的父母因为各种原因分开了,母亲离开后,沈秀兰跟随父亲沈阳发生活。
都说没妈的孩子像根草,这话用在当时的沈秀兰身上真是一点没错。
虽然沈秀兰跟着亲生父亲生活,但是父亲对她常常不管不顾。
他把沈秀兰放到母亲家里后,就一走了之,这一走就很久都不回来,与其说沈秀兰是跟随爸爸生活,倒不如说她跟着祖母生活。
5年后,沈阳发再婚,娶了现任妻子,婚后第二年他们生下儿子小沈。
沈阳发老来得子,很高兴,但是后来发现,小沈脑子并不正常,随着年龄渐渐大,他连最基本的生活自理都做不到。
也因为这样,沈阳发和妻子更加宠爱小沈。
而沈秀兰有了弟弟后,在父亲和后母眼中更是不受待见,他们对她非打即骂,以至于当年沈秀兰曾因此患上抑郁症。
回忆起童年,沈秀兰说,她只有跟祖母在一起生活的那段时光是快乐的,祖母给了她父亲给不了的爱。
不过后来,沈秀兰遇到丈夫,跟他相爱并嫁给他,她才慢慢感受到幸福和快乐。
虽然,沈秀兰的丈夫是开网约车的,每个月只有2、3000块钱的收入,但是,他给沈秀兰爱和尊重。
沈秀兰的亲生母亲,知道女儿生活拮据,偶尔也会贴补几百上千。
沈秀兰的小日子过得平淡而安稳,她不求大富大贵,只愿平平安安,健健康康。
谁料,前不久,这份安宁和平淡却被父亲沈阳春打破了。
父亲找到沈秀兰说,我和你继母渐渐老去,没办法很好地照顾到你弟弟,我们打算请个住家保姆。
可住家保姆每个月工资得8500元,你看我们两人每个月工资才万把块,你弟弟的低保一个月也就2000元,实在无力承担。
你作为姐姐,你得帮帮我们,跟我们分担一部分的压力啊。
沈阳发说,他的要求不高,沈秀兰每个月给她5000元赡养费就可以了。
沈秀兰很苦恼,自己全职在家带孩子没有收入,老公工资也不高,她哪里承担得起一个月5000元的赡养费?
所以,她没答应父亲。
没想到,沈阳发被沈秀兰拒绝后,竟转头把她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沈阳发控诉说,自己曾经有两套房,早些年,看到沈秀兰想做生意,就把其中一套卖了,借给她60万。
而且,从小到大,沈秀兰一直跟随他们生活,沈阳发说,我养你小,你养我老,天经地义,更何况,我的要求并不高。
沈秀兰听到这些只是无奈地笑笑,父亲所说的抚养她,她并不认同,当初她跟父亲和继母在一起生活还患上了抑郁症。
而沈阳发所说的卖房帮她,的确有这事,只不过,她很快就把钱还了,当初还是借了一部分钱还给父亲的。
父亲提的要求太高,她实在无能为力。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分析这个案例呢?
沈秀兰有没有义务赡养父亲?
根据《民法典》第26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本案中沈秀兰作为沈阳发的女儿,父母老了,她有这个义务赡养父母。
赡养包过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等。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子女的经济状况、婚姻状况或其他因素而免除。即使沈秀兰目前全职带娃且家庭收入较低,她仍需履行赡养义务。 沈阳发要求沈秀兰每月给他5000赡养费,这样的要求不太合理,也是不懂得体谅年轻人的表现。
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案中,沈阳发夫妻俩有11000的退休金,他的儿子每个月还有2000多元的补助费用。
而沈秀兰一家子,每个月只能靠她老公2、3000元的工资和母亲补贴的几百块钱,相对于父亲家,沈秀兰家的经济条件就显得差很多。
沈秀兰说,父亲前段时间还换了新车,所以,父亲的经济条件并没有他说的那么差。
沈阳发作为父亲,应该体谅女儿的不容易,有困难大家互帮互助,一家子才能和谐共处,幸福快乐。
那么,法院最终怎么判?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子女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
而本案中,沈阳发主张沈秀兰给付赡养费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院指出,赡养含经济帮助与精神抚慰,给付与否不影响亲情,希望沈秀兰能多陪伴父亲给予关怀,沈阳发也能体谅女儿压力大给她多一些宽容。
对此,大家怎么看?
用户50xxx40
狠毒啊
焰火
报应啊,生个傻儿子,活该!
清风
这父亲没长心,自己工资那么多,怎么好意思张口跟姑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