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外出游玩,在卧铺上休息时,惊讶的发现,对面陌生男子面朝她的方向脱光衣服裸睡
舒克儿篮球
2024-06-17 00:51:14
一女子外出游玩,在卧铺上休息时,惊讶的发现,对面陌生男子面朝她的方向脱光衣服裸睡,并时不时弄出声音,试图引起女子的注意。女子假装玩手机,拍下男子的行为。随后,女子向乘警举报该男子,乘警找到男子时,他已经穿上了衣服,并辩称他喝醉了,女子说,她喝的是雪碧。
(案例来源:中国咨询网)
近日,郭文静外出游玩,乘坐T35次北京驶向合肥列车上发生了这样一件事,让她原本愉快的心情蒙上了一层阴影。
寂静的车厢里,乘客们各自沉浸在各自的世界里,或读书、或睡觉,偶尔传来低语和轻鼾。
郭文静坐在卧铺车厢的角落,对面是一个陌生男子。
一开始,她并没有特别留意他,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男子的举动越来越让她感到不安。
郭文静用余光看到,陌生男子是对着她这边睡的。
她发现对面的子竟然脱光了衣服,全身赤裸,毫无顾忌地躺在床上。
这突如其来的画面让她惊愕不已,心跳加速。
更让她难以忍受的是,男子似乎有意无意地做出各种小动作,时而喝雪碧,时而坐起来,时而躺下去,不断发出声响,仿佛在故意吸引她的注意。
郭文静感到非常不自在,但又不想直接与他发生冲突。
为了躲避这尴尬的局面,郭文静假装玩手机,眼睛却一直盯着天花板,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分散注意力。
然而,男子的举动并没有因此而停止,反而变得更加频繁。
郭文静感到越来越无法忍受,最终她假装看白天的旅游照片,一边假装p图,一边把男子的行为录了下来。
然后她假装去上厕所,实际上却偷偷去找了乘警。
她向乘警详细描述了男子的行为。
乘警立即并前往男子的铺位了解情况。
当乘警找到男子时,他已经穿上了衣服。面对乘警的询问,男子坚称自己并没有脱衣服或对女乘客造成困扰。
他还表示自己只是喝了几两白酒,有些微醺。
然而,郭文静却坚称男子并没有喝酒,她看到他喝的是雪碧。
她猜测男子是在自己去找乘警的时候意识到可能出了问题,才匆忙穿上衣服的。
经过乘警的调解和询问,事情最终得到了解决。
男子向郭文静道歉并表示以后不会再做出类似的举动。
最终,乘务人员给郭文静更换了铺位,乘警对男子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上,该如何认定此事?
1、在公共场合,任何形式的裸露身体都是不允许的,该男子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本案中,该男子不仅在卧铺车厢内故意裸露上半身,还进一步裸露了下半身,这种行为给周围的乘客,特别是郭文静,带来了极大的不适和尴尬。
面对这种情况,郭文静并没有选择沉默或忍受,而是果断地向乘警举报了此事,该男子的行为违法法律的,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2、该男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当面对乘警的询问时,男子试图以醉酒为借口,声称自己当时的行为是因为酒精的影响。
看开他深知在清醒状态下做出该行为是不道德的,也是违背公序良俗的,
郭文景直接撤下了他脸上的最后一块遮羞布,明确指出他当时喝的是雪碧,而非酒。
3、郭文静偷偷录下男子的行为是否可取?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非法侵扰知悉和使用的权利。
郭文静为了留下证据,偷偷录下视频,虽然她的初衷是为了取证,但这种行为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侵犯他人隐私权。
此外,即使她获得了这些证据,她也不能随意传播该男子裸睡的照片或视频,因为这种行为将严重侵犯该男子的隐私权,是触犯法律的行为。
(文中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0
阅读: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