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大爷,转给50岁女友141万元,其中的47万元大妈在自己老家买了房子,70万元双方签了赠与协议,说是大爷感谢大妈的照顾,无条件赠与给她的。可两人在一起不久,大爷觉得大妈对自己照顾不够细致,还说他不讲卫生,两人分手。大爷要求大妈返还141万元,可大妈却说大爷违背了爱情誓言,没有一直对自己好,那70万元属于赠与,自己不用返还。可法院却给出了不同看法。
(来源: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
夜深人静,老徐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心里委屈极了。
他跟着女友来到重庆定居生活,本以为自己能够有个幸福的晚年,可换来的却是金凤一家人的嫌弃。
他开始怀疑,这一切是否值得?
老徐是个地道的上海人,年轻时,因为种种原因,耽误了终身大事。到了年老清闲时,他却感觉格外的孤单,长期呆在棋牌室里消遣时光。
2021年,他在这里遇到了金凤,一个离异单身的50岁女人。
金凤是重庆人,离婚后,她一直留在上海居住生活。
两个人在牌桌上你来我往,渐渐感觉彼此都很投缘,加上牌友们的热情撮合,两人走到了一起。
老徐想着,自己年纪也不小了,如果能够结婚,有个人知冷知热地陪在身边,照顾自己的日常起居,那该多好。
而金凤的温柔和细心,正好满足了他对晚年生活的所有幻想。
可在金凤看来,她才不想做个老妈子,整日伺候人,尽管两人观念不同,中间也多次分分合合,但是两人还是决定结婚。
2022年6月,老徐名下的一套房子拆迁,分得了270万元的拆迁款。
他和金凤商量之后,决定回金凤老家,用这笔钱在当地买个房子,两人登记结婚,正式开启新生活。
金凤听了,满心欢喜,毕竟落叶归根,能回到家乡生活也是她的心愿。
2023年初春,两人带着对未来的憧憬,踏上了前往重庆的旅程。
金凤的女儿热情地接待了他们,让他们先住在自己家里过渡一下。
为了表示自己对这段感情的认真,老徐毫不吝啬,直接给金凤转了141万,让她去操办结婚的事情。
金凤用其中的47万元买了一套婚房,房产证上写着她和老徐的名字。
老徐还花了8万多,给金凤的母亲、女儿和姨妈,每人买了一条精致的项链,算是见面礼。
随后,两人还签订了一份赠与协议,双方约定:为了让金凤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老徐答应赠与70万给金凤。
两人本来定好春节后就去登记结婚的,可整个春节相处下来,老徐的心里却越来越不是滋味了。
他认为金凤在平时的生活中,没有好好照顾自己,也没有尊重自己。
他是上海人,不能吃辣,可金凤家的饭菜都是辣的,并没有因为他而改变。
并且金凤逢人就说,老徐不讲卫生,在饭桌上,其他人都不要用公筷,金凤却单独给老徐拿了公筷。
每次,金凤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谈笑风生,老徐却只能拿着公筷,在辣菜里找些能入口的。
家里来了客人,老徐更是觉得自己像个外人,金凤故意冷落他,让他只能在一旁默默坐着,插不上话,也融不进这个圈子。
老徐觉得自己在金凤家呆的憋屈极了,两人大吵一架后,他单独回了上海,两人彻底分手。
金凤把剩余的10万元还给了老徐,可老徐却觉得自己转给金凤的141万,扣掉买房的47万,剩下的钱款,金凤都应该还给自己,并且那套房子也应该换成自己的名字。
另外,老徐还要求金凤把自己给他们家买首饰的8万元也还给自己。
可在金凤看来,是老徐的脾气不好,动不动就甩脸色、发脾气,老徐没有做到自己承诺,一直对她好。并且那70万元,是老徐对自己的赠与,自己不用还。
双方沟通未果,老徐将金凤告上了法庭。
1、老徐称自己转给金凤的141万元是彩礼,而非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老徐称自己转给金凤的141万元,是用来准备结婚事宜的,其中的47万元两人用来购买了婚房。
自己之所以跟金凤签订赠与协议,是有条件的,其中包含了自己跟女方共度晚年生活的美好愿望。
可两人并未登记结婚,也再无结婚可能,因此,金凤应当把这141万元扣减掉买房的47万元,剩余94万全部还给自己。
2、法院判决。
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来看,法院认为老徐转给金凤的141万元系彩礼,因两人并未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的时间也很短,金凤应当将部分彩礼返还给老徐。
法院判决:扣减掉买房的47万元,以及金凤主动归还的10万元,剩余的83万元,扣减掉两人的共同生活开销,酌情判定金凤向老徐返还75万元。
另外,涉事房屋归老徐单独所有,判决金凤配合老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老徐买给金凤家人的首饰,系恋爱赠与,老徐要求返还这8万元,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