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父母想看孙子,于是男子将他们接回家。没想到,男子老婆知道后大发雷霆,

肆时说说 2024-12-17 16:53:07

上海,一男子父母想看孙子,于是男子将他们接回家。没想到,男子老婆知道后大发雷霆,当着男子父母的面扇他两记耳光,并要赶两位老人回去。男子没有还手,而是选择了报警。男子老婆因为殴打他人,被派出所行政罚款600元。他老婆不服,将派出所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了。(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张宇出生于一个贫困的小山村。自幼,他便深知家庭的艰辛,父母靠着几亩薄田含辛茹苦地将他养大,供他读书。张宇也十分争气,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和过人的聪慧,一路拼搏,最终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

大学毕业后,他毅然决定留在这座城市。为了减轻父母的压力,张宇在适婚年龄时,通过相亲结识了当地女孩苏瑶。苏瑶的家庭条件相对优越,家中不仅购置了房产,还拥有一辆代步车。

虽然双方并没有明确提及入赘之事,但张宇出于对家庭现状的考量以及对苏瑶一家的感激,在婚后自觉地将许多事情交由苏瑶及其父母安排,自己则任劳任怨地工作,一心只想让这个家越来越好。

起初,苏瑶对张宇还算体贴,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苏瑶和她的家人渐渐习惯了张宇的顺从,认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尤其是在孩子出生后,家庭矛盾愈发凸显。苏瑶及其家人对张宇的父母态度极为恶劣,坚决不让他们来看望孙子,甚至还时常在张宇面前扬言要给孩子改姓,彻底与张家断绝关系。

每当张宇的父母提出想要见见孙子时,苏瑶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这一拒绝便是长达一年的时间。两位老人无法忍受,打电话给儿子张宇,请求他带他们去见一见孙子。 张宇深知父母的思念之情,于是不顾苏瑶可能的反对,带着父母来到了家中。

那天,苏瑶正在客厅看电视,看到张宇带着公婆进门,脸色瞬间变得阴沉。她立刻将张宇叫到一旁,质问道:“你怎么不经我同意就把他们带来了?”张宇试图解释:“他们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只是想见见孩子,这有什么错?”

然而,苏瑶根本不听他的解释,情绪愈发激动。 两人的争吵声逐渐变大,苏瑶的父母也闻声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但他们并没有劝解,只是冷眼旁观。

突然,苏瑶在愤怒之下,抬手狠狠地打了张宇两耳光,紧接着又猛踹了他一脚。张宇被这突如其来的暴力行为打得措手不及,他呆呆地站在原地,心中满是屈辱和无奈。但他并没有还手,而是选择了报警。

警方经过调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苏瑶作出了罚款 500 元的行政处罚。

苏瑶不服,她认为这只是夫妻之间的小打小闹,不应该上升到治安处罚的层面,而且她觉得自己是在情绪激动下的本能反应,不构成违法。于是,她一纸诉状将派出所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在法庭上,苏瑶阐述着自己的诉讼理由:两人是夫妻关系,夫妻之间偶尔发生争吵是很正常的事情。当时他只是一时气愤,才会做出那样的举动,并没有想要伤害他的意思。而且这是在他们家里发生的事情,属于家庭内部矛盾,不应该被当作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来处理。

派出所则辩称:根据对当事人以及在场人员的详细询问笔录,可以清晰地还原当时的情况。苏瑶在与张宇的争吵过程中,主动实施了殴打行为,导致张宇身体受到伤害。

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他们已经充分考虑了案件的具体情况,认定其情节相对较轻,所以作出了罚款 600 元的决定。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苏瑶的诉请毫无法律依据,应当予以驳回。

法院认为:首先,派出所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从派出所提供的多份询问笔录可以明确证实,苏瑶因不满张宇带其父母回家这一行为而引发争吵,进而在争吵过程中对张宇实施了殴打行为,这一行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殴打他人的构成要件。

其次,苏瑶不构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而在本案中,张宇只是与苏瑶进行正常的家庭事务沟通与争吵,并没有实施任何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法侵害行为,苏瑶主动出手打人的行为显然不属于正当防卫范畴。并且,苏瑶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家庭纠纷的严重升级,她对此有着明显的过错,其行为也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

综上所述,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苏瑶的诉讼请求。

案件判决后,张宇不顾苏瑶的请求,坚决与之离婚。而苏瑶因为有暴力倾向,法院判决孩子归张宇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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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花自在

花自在

2
2024-12-17 17:21

应该是忍了很久了,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肆时说说

肆时说说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观世间万象,品人生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