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上海,一男子和老板争执,老板一气之下让他滚,男子转身回家,一直休息了14

肆时说说 2024-12-17 16:52:10

闹大了!上海,一男子和老板争执,老板一气之下让他滚,男子转身回家,一直休息了14天,随后,老板说他无故旷工,和他解除劳动合同,男子大怒: 是你让我滚的,我是执行你的命令,怎么能算无故旷工?男子申请仲裁,索赔182000元,谁知却被驳回,男子告上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最后的判决亮了!

(内容来自: 极目新闻)

彭军脸上,红一阵儿,白一阵儿,他没想到,新来的老板是如此霸道,刚上任几天,就要进行全面改革。

他操之过急,改革决策还不成熟,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动一发而牵全身,万不可太操之过急。

公司开会,老板把自己的改革计划公之于众,要大家都来说说看法。

别的人都默不作声,他们知道,新老板这是要立自己的威严,既然我来接任老板,就得按照我的思路来干!

大家认为,这哪里是征求意见,这是通知,不过就是给你们个颜面,走个流程,大家面无表情,没一个说话。

谁知彭军耿直,仗着自己是老员工,他首当其冲,发表了意见。

他认为目前的局面,不适合大动干戈,即便改革,也要循序渐进,因此他提出异议,希望老板能考虑他的意见。

其他人心知肚明,彭军的看法有一定的道理,可是他们知道,胳壁拧不过大腿,和老板作对,不会有好结果。

果不其然,从此以后,新老板对他产生了不满,竟然敢在公司会议上反对于我,这是藐视老板!

转眼到了2020年5月15日这天,老板对工作安排做了新的计划部署,众人依旧低头接受安排,可是彭军脾气耿直,又一次冒了出来。

他坚持己见,对老板的意见表示反对,他分析弊端,把自己的想法陈述了一遍。

老板忍住怒火,会议结束,悻悻的回到自己办公室里。

谁知彭军一时着急,直接跑去找老板讲理。

老板气的直瞪眼睛,谁知彭军看不来形势,根本不知道老板已经忍无可忍。

彭军拿着手里的材料,继续向老板陈述自己的观点,一切都是为了公司的发展。

办公室乌云压顶,老板已经忍耐到了极限,只看见彭军说个没完。

老板气的血往上涌,一时间怒不可遏,大喝一声: “滚!”彭军一时间被惊呆!

这就是开头那一幕,彭军脸色忽红忽白,他是公司的老员工,对工作特别认真,以前的老板对他十分的敬重。

彭军没想到新老板会出口伤人,一气之下他拧身离去。

彭军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越想越觉得这新老板不是什么好人。

他拿着自己的公文包离开了公司,你让我滚我就滚,先回家冷静冷静再说咋办。

他不辞而别,在家里休息了14天,他以为自己不上班,自己那一摊工作就暂时搁置。

时间一长,老板肯定会来找自己,也会为他之前的粗鲁向自己道歉。

谁知他思想过于幼稚,离了谁地球都照样运转,14天后他待不住了,家里等米下锅,全靠他的工资生活。

于是他静下心来,决定向老板妥协,他回到公司,主动找老板道歉。

他说自己也是为了公司的发展,对老板的决策有异议并不是针对老板,他也是一时冲动,回去之后,也反思了自己。

他只是个员工,并没有站在老板的角度思考,他没有老板的创新精神,没有老板看的长远。

他希望老板不要和他一般见识,别和他计较,要他回来上班。

老板一脸平静,专心听他说完,然后让他等待消息,自己需要考虑考虑。

谁知彭军等来的是辞退书,辞退他的原因,是违反公司制度,旷工14天。

彭军找老板理论: 是你让我滚的,我才回家待了14天,我执行你的命令,你咋能说我是旷工?

老板呵呵冷笑,你是没长大的3岁小孩?听不出来那是气话?

我只是让你离开办公室,回到你的工位上去,我可没让你回家休息!

彭军顿时火冒三丈,他跑到仲裁机构,要公司赔他182000元。

其中包含工资差额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谁知仲裁机构驳回了他的诉求,认为公司除了支付给他工资差额,不必给他支付赔款。

彭军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继续要求公司赔偿自己。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彭军主张,公司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自己理所应当。

《劳动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公司主张,彭军无故旷工14天,按照公司规定,理应与其解除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法院认为,彭军自行回家14天,公司无需赔偿郭军。

一审认为,彭军未能证明老板的话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式通知,自行回家14天,确实存在长时间旷工事实,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并无需赔偿。

彭军不服,上诉到二审。

二审认为,老板言辞模糊,指令缺乏明确性,考虑到保护劳动者原则,判决公司支付彭军15.98万赔偿金。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皆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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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阿锋

阿锋

32
2024-12-17 18:11

二审是对的,

肆时说说

肆时说说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观世间万象,品人生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