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男子生前向在置业公司当总经理的弟弟借款几百万元。男子意外去世后,与亡妻

午夜游民 2025-02-06 13:28:04

陕西西安,男子生前向在置业公司当总经理的弟弟借款几百万元。男子意外去世后,与亡妻所育的两个儿子立即起诉,父亲的同居女友及二人所育的女儿,要求继承遗产。女友因没有结婚证没有继承资格且女友也同意让女儿放弃继承权。可谁料,两个儿子如愿以偿继承到遗产后,男子的弟弟却以债权人身份起诉两个儿子并要求二人承担410万元本息的清偿义务。

(来源:陕西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梁大叔出生于1961年,与妻子结婚后,于1983、1988年,分别育有一个儿子。

梁大叔与1968年出生的梁某是亲兄弟。兄弟二人的生意都做得很大,经常有经济往来。弟弟梁某是某置业公司的总经理。

2010年,妻子去世后,梁大叔与比其小21岁的女子郭某确定了恋爱关系 。

2012年,梁大叔在与郭某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育有一女。

可从2015年开始,梁大叔的生意就开始走下坡路,并陆续向弟弟梁某借钱。

一开始时,因二人是从小相依为命的亲兄弟。梁某没有要求哥哥梁大叔出具借条。可后来因梁大叔借的钱越来越多,梁某要求哥哥出具借条并注明利息以及还款日期。

梁大叔出具的借条显示,2019年7月,借款26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2019年9月,借款100万元(未注明还款时限);同年10月,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2020年3月,借款3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上述借款合计为410万元、均注明年利率12%、均有梁大叔本人签名。

(注: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梁某曾向梁大叔转过四次账,合计为1620万元。但因没有借条、法院不予评价。)

2023年11月,梁大叔因病突然去世。

梁大叔葬礼结束后,其两个儿子立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遗产。

因梁大叔去世突然、生前未立遗嘱且郭某没有与梁大叔领结婚证,导致郭某连继承遗产的资格都没有。

虽然同居女友郭某没有继承权,但其与梁大叔所育的未成年女儿,有继承的权利。

不知道是不是弟弟梁某见两个儿子欺负人家孤儿寡母,所以事前提醒过郭某。遗产诉讼庭审时,郭某突然为女儿小梁出具《放弃继承遗产的证明书》表示放弃继承。

因此,梁大叔的两个婚生儿子如愿以偿的各自继承了一半遗产。

可两个儿子万万没想到的是,判决生效且办完手续后,梁某就拿着410万元借条告上法庭,要求两个侄子承担清偿本息的义务。

梁某在庭审时自述:

除了410万元是有借条的外,其实际上通过转账和现金共计借给梁大叔563万元,但因无法举证证明,其只要求两个侄子偿还410万元本息、利率按借条所写计算。

民法典第679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676条同时还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两个儿子被告上法庭后,都傻眼了!但二人明确表示不认可上述债务,且要求法院将郭某及其女儿也列为本案的被告人。

郭某认为:

第一,既然其没有继承的权利,当然也无清偿的义务,故其并非本案主体适格。

第二,女儿小梁在上次庭审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当然也无清偿的义务。

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院认为:

首先,民法典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具体到本案中,梁某向梁大叔出借款项,梁大叔未按期偿还且现已去世,两个儿子作为梁大叔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而女儿小梁放弃继承权,故对案涉债务不负清偿责任。郭某并非梁大叔的法定继承人,故亦对梁大叔的债务不负清偿责任。

其次,虽然梁大叔向梁某出具了四张借条合计借款本金共计410万元,但是,考虑到梁大叔本人已去世,两个儿子作为继承人也并不完全清楚借贷本金金额,故,本案借款本金仍应依据其他证据综合审查。

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具体到本案中,梁某主张借款本金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出借的方式给付梁大叔,但其所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合计70万元的银行转账出借,尚不足以证明现金出借的事实,故法院只支持借款本金为70万元。

最后,《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因此,法院支持梁某按照借条所约定的利率计算两个儿子所应当支付的利息。

综上,法院判定两个儿子应当支付梁某100余万元(其中30多万元是利息)。

0 阅读:32
午夜游民

午夜游民

少看一些八卦,多看一些世界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