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一男子私家车位被人霸占了,男子在业主群里询问,但是没人回答。男子很生气

运良说是非 2024-10-19 23:04:26

江苏镇江,一男子私家车位被人霸占了,男子在业主群里询问,但是没人回答。男子很生气,就用车堵住了出口。但霸占车位之人不仅不认错,还猛踹男子的车,同时还不让男子离开。男子已经报警了。 (案例来源:) 张大勇下班回家,将车开到地下停车库,发现自己的车位被人霸占了,自己的车位停了一辆车。 张大勇心想,可能是小区别的业主暂时停在自己的车位上,所以张大勇在小区业主群里询问是谁将车停在了自己的车位上。 可是张大勇并没有得到答复,根本没有人承认。张大勇非常的生气,直接将自己的车停在旁边堵住了出路。 第二天,张大勇来到地下车库,准备开自己车上班,但这时来了两名男子,将张大勇围住,不让张大勇离开。 由于急着上班,张大勇没有理会,准备启动开车走,但这时一名身穿黑衣服的男子竟然爬上车顶,阻止张大勇离开。 事后张大勇通过查看小区地下车库监控,发现这名身穿黑衣服的男子,在张大勇还没有到达时,用脚猛踹自己的车,造成自己的车损坏。 看到监控,张大勇气愤不已,想不到这名男子霸占自己的车位不仅不承认错误,反而恼羞成怒,猛踹自己的车。所以张大勇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了,要求追究这名身穿黑衣服男子损坏自己财产和寻衅滋事的法律责任。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陌生男子霸占张大勇的车库,违法。 民法典第267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车库是张大勇花钱购买的,是张大勇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张大勇有权使用。 但是身穿黑衣服的男子在没有征得张大勇的同意下,就将车停在张大勇车库位置上,显然是侵犯了张大勇的合法财产,是违法的。 张大勇看到自己车位被霸占,非常气愤,在业主群里询问,可是没有人答复,所以张大勇直接将自己的车停在旁边,堵住出口,是张大勇的正当权利。 2、身穿黑衣服男子猛踹张大勇的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身穿黑衣服的男子因为张大勇堵住了自己的车,恼羞成怒,猛踹张大勇的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的违法行为。 如果张大勇的车损失达到了5000元以上,那么要追究这名男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张大勇的车损没有达到5000元以上,那么这名男子要受到治安处罚,会被处以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现在有监控视频为证,这名身穿黑衣服的男子逃脱不了法律的处罚。 3、张大勇还可以要求男子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身穿黑衣服的男子猛踹张大勇的车,造成张大勇的车损毁,那么张大勇可以要求这名男子赔偿。 所以张大勇车辆的修复,可以要求这名男子赔偿。(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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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眼镜王蛇

眼镜王蛇

5
2024-10-20 00:50

占人家车位没有留电话吗?

运良说是非

运良说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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