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7岁女子,被大她10几岁的男子穷追不舍,男子承诺,只要女子跟他结婚,生

史涣评案 2024-11-15 17:46:27

黑龙江,27岁女子,被大她10几岁的男子穷追不舍,男子承诺,只要女子跟他结婚,生个孩子就给200万奖励,还把一套价值几百万的房产过户到她名下。女子沦陷了,以为结婚很快就能怀孕,可婚后5年她都怀不上孩子,拿不到奖励,她无意间得知,丈夫竟然患不孕不育症多年,她愤怒的要求跟丈夫撤销婚姻,并赔偿自己青春损失费。 (来源:环球网) 27岁的李彤,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人群中的焦点。 她1.68米的身高,身段婀娜,唇红齿白,别说男人了,就是女人都百看不厌。 在一次朋友聚会时,李彤的漂亮,成功吸引了30多岁的钻石王老五王坤。 他任高管,收入不菲,这样的好条件,找对象自然要求高,挑来挑去,就成了大龄剩男。 可他觉得,自己这么多年,就是为了等李彤的出现,于是,他对李彤展开了热烈的追求,鲜花礼物,围追堵截,李彤根本招架不住。 而且,财大气粗的王坤跟李彤承诺,只要她嫁给自己,给他生一个孩子,他就奖励她200万,还把自己名下价值几百万的房产过户给她,这些到时候都属于她的个人财产。 李彤权衡了一下,虽然王坤比自己大十几岁,但属于成功人士,嫁给他吃香的喝辣的衣食无忧。 如果找一个和自己年龄相当的,一没经济基础,二没事业,光年轻有啥用,也不能当饭吃当钱花。 所以,她接纳了王坤的感情,别管什么爱不爱的,实惠最重要,两人男财女貌,各取所需,虽然看着像交易,但婚姻的实质不就是如此吗? 于是,两人喜结连理,李彤想着婚后不久就能怀孕,自己就能拿到奖励,可让她出乎意料的是,结婚5年了,她的肚子一点动静都没有。 她去很多家医院检查,都没查出具体原因,可把她愁坏了,200万和房子,就摆在自己面前,可她就是不能拥有。 可没想到,她无意间偷听到王坤和父母的谈话,才得知他患不孕不育症多年,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她拉着王坤去做检查,结果证实还真是他的问题。 也就是说,王坤明知道自己不孕不育,却欺骗了她,还承诺她生了孩子给200万和一套房,他之所以这么大方,就是知道她不可能怀孕,这些她都拿不走。 李彤恼羞成怒,她不但要求撤销和王坤的婚姻,还要求他支付给自己青春损失费。 但咨询律师后,李彤顿时傻眼了,律师告诉她,她和王坤的婚姻,不符合撤销婚姻的情形。 而且,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一说,她的主张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李彤顿时慌了,说200万和房子,难道她都得不到了吗? 律师告诉她,无论是200万还是房子,都是王坤的附条件赠予,她没生孩子,赠与合同不能生效,所以,她无权要求王坤履行赠予。 真是个老狐狸呀,把自己算计得这么惨,气的李彤嚎啕大哭,觉得她亏大了。 但律师告诉李彤,只要她能证明,王坤知道自己不孕不育,欺骗她结了婚,给她造成伤害和损失,她可以从侵权损害赔偿的角度,主张一定的经济补偿。 李彤听律师这么说,哭声戛然而止,也不知道她是会和王坤协议离婚,还是对簿公堂? 那么,李彤和王坤的爱恨纠葛,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呢? 1、李彤为什么主张撤销婚姻,得不到法律支持。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王坤患有不孕不育症,并不属于重大疾病范畴,而且这种病不影响婚姻的效力。因此,李彤不能以此为由请求撤销婚姻。 即使疾病可以成为撤销婚姻的理由,但李彤也需要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否则将失去撤销权。 2、王坤承诺给李彤200万奖励和房产过户,属于附条件的赠与。 《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予,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王坤承诺给李彤200万奖励和房产过户,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由于李彤没能怀孕生子,赠与合同中的条件没成就,因此王坤有权不履行赠与。 如果王坤在赠与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如明知自己不孕不育却故意隐瞒,而且欺诈行为导致李彤遭受损失,李彤可以主张侵权赔偿,但这需要她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王坤的欺诈行为。 即使李彤能够证明王坤的欺诈行为,她也只能主张王坤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而不能主张所谓的“青春损失费”。 3、如果李彤能够证明王坤在婚前明知自己不孕不育却故意隐瞒这一事实,给她造成了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坤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会根据李彤提供的证据和王坤的过错程度,酌情判决王坤向李彤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对此,你同情李彤的遭遇吗? (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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