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恋人订婚时,男子拿出了彩礼又帮着女方交了购车首付款,一共花了18万多,

重瓦下庆 2025-03-03 17:39:24

上海,一对恋人订婚时,男子拿出了彩礼又帮着女方交了购车首付款,一共花了18万多,2年后两人决定分手,这时候,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并返还购车首付款,结果,女方祭出一个大招,直接让结果少了12倍。

据悉,成先生和谷女士在2019年的时候相识,两人相识后,成先生竟然背着谷女士去嫖娼,结果被行政拘留10日,不过,在成先生的积极认错下,谷女士想着还没结婚,就原谅了对方。

2020年初,两人选择了订婚,成先生表示订婚时,自己拿出了一些彩礼以及为谷女士订车支付了首付款,一共是18万多。

订婚之后,两人没有领证,就这样一直拖了2年,结果却因为感情冷淡了下来,两人彻底分了手。

分手之后,成先生要求谷女士返还彩礼和购车首付18万元,在遭到了谷女士拒绝之后,成先生将谷女士告上了法院,要求谷女士退还这笔钱。

谷女士这时候爆料称,19年两人还在谈恋爱的时候,成先生就去嫖过娼,因为此事,谷女士一直在犹豫不决,到底要不要和成先生结婚,同时,谷女士表示,当年没有收到过成先生的礼金,所以无需退还这笔钱。

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这起案件主要涉及婚约财产纠纷。

根据《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中,两人没有结婚,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应当返还彩礼的第一种情形。

所以,当两人分手之后,成先生给付彩礼的目的无法实现,即未能结婚,那么,从法律原则和公平角度来说,谷女士理应返还彩礼。

然而,谷女士却否认收到礼金,这就涉及到证据问题。

在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成先生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支付了彩礼,比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订婚时的书面协议等。

如果成先生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那么他要求返还彩礼的诉求很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关于购车首付款的问题,如果这笔钱是成先生基于婚约关系,为了与谷女士共同生活或者为了表达结婚的诚意而支付的,那么在婚约解除后,也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和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处理。

谷女士在法庭上提及成先生嫖娼的行为,虽然这一行为在道德上应受到谴责,但从法律层面来看,它与彩礼和购车款的返还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除非谷女士能够证明成先生的嫖娼行为对她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

最后,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成先生嫖娼属于重大过错,因此在5.7万购车款的基础上,酌情要求谷女士退还1.5万元。

最后,在恋爱和婚约关系中,涉及财产往来时一定要谨慎。无论是给付彩礼还是其他大额财产,都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明确财产的性质和用途。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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